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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2)学期申请校公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申请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公选课开课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按照学校规定,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高学历高职称教师要积极开设全校公选课。

2、开课条件:新版专业培养方案中已有的课程,并已有教学大纲和教材或讲义的(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新课程,需履行严格的开设新课审批手续);能个人独立讲授完所申报课程教学内容。

3、公选课的开设旨在促进专业交叉渗透,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所以建议教师不要开设课程题目过大或专业性过强的课程,禁止开设考试辅导类课程。

4、凡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请务必认真阅读公选课申报指南,填写“安庆师范学院全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后),写清开课内容、上课时间(限周六、周日白天以及周一至周日的晚上)以及开课校区(菱湖校区、龙山校区),每位教师限申请一门公共选修课。如需多媒体教室请在申请表中注明,但因学校多媒体资源有限,最终安排以教务处公布为准。申请表的信息须填写完整,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应保证真实有效、运行正常,以便于联系。

5、新开公选课须随申请表附交一份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6、具有开课资格的辅导员申请开课须经学生处签字认可。

7、为了提高教学设施的利用效率,提升办学效率,有效服务于广大在校学生,教务处将根据教学资源及学生需求情况进行公共选修课程的统一协调和安排。上课校区、上课时间和地点等开课信息尽可能尊重教师的需求,但最终排课情况以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敬请各位申请教师多加关注,并与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和教务处保持联系。(咨询电话:5300068)

根据学校工作目标量化要求,每学期每个专业要开设两门全校公选课,教授、副教授每两年要开设一门全校公选课。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申报工作,并将填写好的“开课申请表”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北410)。

安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1年12月1日

全校共选课申请开课通知.rar[Download](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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