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2013年度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请统计本人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带领学生参加由省级及以上单位(团体)举办的实践教学活动所获奖项情况,以及2012年度漏报的相应获奖项目。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一、同一个获奖项目,多个指导教师,或多名学生参加,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二、填写时不要删除列,不要合并单元格。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尤其是“获奖学生”栏一定要填写学生姓名,不能只填写作品名称。
三、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申请表于2013年12月27日发至phyteach@aqtc.edu.cn邮箱,同时将奖状的复印件交到张平伟处,漏报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报奖规定见《安庆师范学院教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13]94号)。
教学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附件: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申请表.xls[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