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立项的院级质量工程项目通知如下。
1、立项原则
(1) 为加强我院质量工程项目的前期建设,做好项目的成果积累工作,增强学校和省级项目立项的竞争力,学院从专业建设经费中单独切出部分经费用于资助院级项目的建设工作。
(2)被推荐到学校,但未纳入省、校级立项建设的其他项目将纳入院级立项。
(3)没有推荐到学校参与省级和校级竞争的项目中,依据当年教师申报数量和学院经费情况,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给予部分项目进行院级立项。
(4)部分校级项目,未推荐至学校立项建设的其他项目将纳入院级立项。
2、立项名单
2018年度院级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3、立项要求
(1)项目资助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2)列为院级的立项项目,各负责人应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和成果积累工作,下一年度在省级和校级项目推荐中,成果丰富者予以优先推荐。
(3)项目经费经我院专业建设费中列支,项目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凭建设成果的报销凭证在学院给予的经费标准内给予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各类项目资助报销标准:教坛新秀1000元,教学研究项目1500元,虚拟仿真
实验教学项目1000元,智慧课堂和线下开放课程1000元,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MOOC)示范项目、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
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中外合作培养项目均为2000元。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