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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实习目的和意义

实习是为了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而设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更清楚地认识社会和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是理论教学和其它实践方式无法替代的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即将走入社会前的练兵。通过实习,应使学生初步具备从事所学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并能切实地深入到实际中,了解社会对所学专业的人才的需求程度,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必要的心理准备,能够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方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创作准备详实而充分的资料;学习企业工作人员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培养爱岗敬业的务实精神。

为了保证实习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目的,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实习企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实习管理办法细则

1.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实习无补考机会。

2.实习学生必须接受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和实习企业的双重管理,遵守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实习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决不脱岗。凡是因为不能遵守各种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3.实习学生要服从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企业指导教师的双重领导,实习过程中按照学院和企业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方可取得实习成绩,对于不能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企业工作纪律,准点上下班,应勤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实习学生无故不得请假,不得随意离岗和外出,确因有急事需离岗或外出的,必须向实习带队老师和实习企业指导老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外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实习成绩的处分。

5.实习学生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注意安全。实习工种对操作者的衣着和发型等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穿戴规定的劳防用品,着装必须符合实习着装规范。凡因学生不服从实习企业领导,违反工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并且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6.实习学生应严守实习单位保密制度,不泄露各类技术和经济保密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自担责任。

7.实习学生必须遵守生活纪律,应注意仪表和言谈举止,树立良好的当代大学生的形象。自觉遵守居住地消防安全管理及财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个人原因造成居住场所财产损失的由学生自己照价赔偿,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实习期间晚间严禁外出做与实习无关的事(如上网吧、看录像等),实习期间严禁喝酒,学生请假外出必须由两人以上结伴出行。

8.实习学生应树立崇高理想,虚心向所在企业员工学习,结合自己所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择业、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实习学生要为人谦虚谨慎,不得与实习企业的员工发生口角、冲突,遇事应及时与实习单位领导、带队教师取得联系,凡是学生因个人原因发生有损学院集体荣誉和损害学院与实习企业良好关系的冲突事件,除取消实习成绩外还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9.学生实习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由于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学院和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撰写实习日记,详细记录当天的工作及心得体会,定期总结并撰写实习报告,应按时完成带队教师交办的阶段性命题论文的撰写工作,学生在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完成实习作业,在实习结束后及时交给指导教师,作为最终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三、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实习不及格的同学当年不能毕业,毕业证应在取得实习成绩合格的年度获得,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零分)记:

(1)未参加实习或者实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的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

(2)实习总结报告、实习企业出具的实习鉴定、实习日志(实习笔记)和学院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实习材料有任何一项缺失或学院定为不及格的;

(3)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学院实习纪律、实习企业工作纪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实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

(5)实习过程中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或者其他实习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包括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实习日记)行为者。

3.带队教师定期巡视,随时听取实习企业的意见,检查实习日记,修改并评价阶段性命题论文,并将作为最终成绩的参考。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实际表现也是最终评定实习成绩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实习企业出具的实习鉴定、实习日记考核并作为最终成绩的主要参考资料。

5.学校在分析实习企业提供的实习考核结果,并与实习企业充分讨论之后,给出最后的成绩。

6、学生实习成绩可作为评定“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毕业生”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规定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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