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校人事处"再次对我校'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通知的精神,行政办公室已将"实施办法"发到各位老师的邮箱,请查阅.如有意见和建议,特别对最低工作量标准有异议,请在28日之前书面回复,否则视为无意见.
院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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