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2023级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人才卓越班招生简章》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遴选,现将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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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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