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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5号)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教育部、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工作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成立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和机械(0855)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时随机抽签产生5名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组负责与参加复试考生的联系。

二、复试名单确定评判标准

(一)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60分,单科降20分。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调剂考生:调剂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基本规定,符合学校调剂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调剂细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页通知。

(五)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个小时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登录调剂系统确认。

(六)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在学院网页、校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三、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方式

1.一志愿复试

采用现场复试(线下)方式。

2.调剂复试

调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考场”。考生需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资格审核:2024年3月30日下午14:00-16:00,稼先楼南101。

专业课笔试:2024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专业面试:2024年3月31日下午14:00-17:00,稼先楼南104。

机械(0855)专业面试,2024年3月31日下午14:00-17:00,稼先楼南119。

2.调剂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按照2小时的题量命制试卷,科学组织考生考试。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要求考生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或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入学后提交原件接受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各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2小时;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我院。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具体考试科目

专业及代码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F0801 信号与系统

①J08011 C 语言程序设计

②J08012 数字电子技术

机械0855

F0802 控制工程基础

①J08021 电气控制与可编程

控制器

②J08022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二)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2.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3. 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五、资格审核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由我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身份及政历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 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综合考察有关材料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个人业绩表,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了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外用于现场审核提交外,将原件扫描成PDF电子版用于提交备案。请各位一志愿考生3月30日之前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调剂考生材料提交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官网调剂复试通知。

六、拟录取

1、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2、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建议不录取。

3、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提交申请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核并通过后,学校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默认接收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学院主动联系考生未果或考生未作任何说明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通知。

4、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七、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工作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6-5303917 查老师,徐老师

材料接收电子邮箱:296242731@qq.com

本细则由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上述条款若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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