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二、办法与步骤
1、推荐报名(10月5日—11月4日)
各院系根据条件推选2名校内候选人,同时组织被推荐者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www.chinaumu.org,下同),进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专区,填写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并提交。网站会自动生成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打印版本,被推荐者必须打印一式两份(校团委及个人各存一份),于11月10日(周一)下午5时前到校团委审核盖章、审查。联系人:许俊杰。
11月11日(周二),校团委对各院系推荐人选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审核者视为报名成功。
2、校内评选(11月11日—11月16日)
同学们通过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为我校报名参选的同学投票。按照网络得票数排名,我校得票前两名的同学直接进入省级评选阶段,作为省级评选阶段候选人。本阶段投票规则为:只接受本校学生的实名制网络投票,参加投票的同学必须提交自己的姓名、学号等真实信息方可为参选者投票。每个同学可以为一名或多名参选者投票,但对同一个参选者只能投一票,多投无效。投票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校团委于11月18日前将晋级同学的报名表和事迹材料提交到团省委。
3、省级评选(11月21日—12月5日)
在省级评选阶段,此前校级评选阶段的网络得票归零。本阶段只接受本省内高校同学的实名网络投票。同时,为提高参与度,活动开通短信投票平台。移动联通用户编辑D+选手编号到106620080,即可为该候选人投上一票。每个手机号码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但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票(每次投票收取信息费0.3元,不含通讯费)。
网络得票数与短信得票数相加即为该候选人总得票数,按得票多少排名,安徽省前36名同学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4、全国评选(12月10日—12月31日)
12月10日前,全国组委会将综合各省区晋级候选人的事迹特点、地区分布等因素,推选出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正式候选人,参加全国阶段的评选。同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和《中国青年报》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从12月10日起,开始接受网络和短信投票。在此评选阶段,此前省级评选阶段的网络得票归零,投票办法同省级评选。最终得票数前50名的同学成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
组委会将向评委会提交前得票前50名同学的材料,由评委会综合评议,并于2009年1月10日前投票评选出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其余100名正式候选人当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三、活动表彰
2009年春节前,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公布“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名单,举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颁奖仪式,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将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10000元,1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5000元,受邀参加颁奖仪式;800名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2000元。主办单位设立高校优秀组织奖50名,颁发奖牌。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特设立参与奖:校级和省级评选阶段,将各随机抽取200个参与奖,分别奖励价值500元的新东方网络听课卡;全国评选阶段,将随机抽取10个特别参与奖,分别奖励价值1000元的新东方课程卡。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是弘扬主旋律和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一次契机,把评选活动与树立典型、学习典型、自强自立结合起来。
2、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参与面广,影响面大,时间安排紧。各院系要通过各种渠道把我们身边事迹突出的自强典型推选出来,同时要广泛动员同学们踊跃参与各阶段的投票。
3、广泛宣传。各院系团总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材料,加强信息沟通。通过举办自强自立主题交流会等,扩大教育成果,切实为大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成功服务。
共青团安庆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