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与和谐服务工作安排表"中的时间安排,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于本月10号前返校。
2、准备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见我校网站首页)而尚未报名的同学务必在本月12号前返校。
3、学生党员在本月20号前返校,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的须向支部书记和辅导员请假。
4、其他同学在本月22号前返校。
5、欠费的同学务必在本月15号前交齐学费。
6、手上持有协议书和接收函的同学在本月15号前交到蒋老师处,否则影响正常派遣。
7、派遣时间具体安排表于近日将挂在我院网站公告栏中,请同学们注意浏览。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
20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