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2010年度学校预算经费已下达,现就有关科研项目检查和经费核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已办理好中期检查或者结题手续,但未核拨第二批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人,于15日之前将经费本子送至科技处215,以便办理第二批经费核拨手续。
2、2008年度获批的各类科研项目,未给予经费配套的,请主持人将科研经费本子送至科技处215办理经费配套手续。
3、已到中期检查或者结题时间,但至今未办理项目检查手续的,影响科研经费核拨,责任自负。
请各单位务必将通知传达给各项目主持人,谢谢。
科技处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