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4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等要求,经学生志愿填报、学院教学办初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2024级电子信息大类学生专业拟分流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当面来访、电话等形式向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0日
受理电话:0556-5303809(纪委办公室)、0556-5303890(教学办公室)
理地址:稼先楼南103纪委办公室、稼先楼南119教学办公室
安庆师范大学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