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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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1上半年实验室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DZXY2021-001

备案号:20210312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03.24

采购日期:2021.03.29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欧特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新西社区香山小区32号

成交金额:448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精工车间与实验室耗材一批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15665304346

公告期限:2021 年 03月 31 日至 2021年 04月 1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 学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稼先楼北237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03月31日

版权所有 © 安庆师范大学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