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5位研究生项目负责人汇报答辩、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经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领导班子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电话等形式向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2日
受理电话:0556-5303917(工作日9:00-17:00)
受理地址:稼先楼南101科研(研究生)办公室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