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2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3 15:56:04 点击次数:

为落实以人为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分流的原则,规范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15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工作小组,负责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董甲东

副组长:高栋梁、章礼华

成 员:吴兆旺、丁蕾、夏强胜、丁文祥、纪娟娟、金中朝、祝祖送、陈秋生、刘槐英、朱雨欣

二、专业分流实施原则

专业分流坚持社会需求、志愿优先、参考成绩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综合成绩为依据,由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充分体现机会均等,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接收学院纪委和社会监督。

三、分流对象与专业

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是指高考录取时填报我校电子信息类的学生,分流专业包括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四个专业。

第一学期申请转专业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申请转入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学生,由学院按大类接收后编入大类专业班级,随班进行第二学期的大类课程学习,第二学期结束时与电子信息类专业其他学生一起进行专业分流。第一学期的补重修课程按照分流之后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补重修。

四、分流计划

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2022级电子信息大类分流包含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所示:

专业代码

分流包含专业

计划数

备注

080703

通信工程

90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90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90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90


五、专业分流实施工作程序

1.宣传引导

通过专业导论课程、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种途径,让学生充分熟知大类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培养特色、教学资源和市场需求等,客观独立的回答学生关于职业规划方面的相关咨询,组织学生进行志愿预填报,引导学生正确选择志愿专业。

2.志愿填报

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数与大类招生中包含的计划专业数相同,专业志愿数填报不足的视为专业服从。采用现场实时选择的模式,由学生本人自主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卡(附件1)并当场签名确认,提交所在班级辅导员,由辅导员汇总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3.录取

(1)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大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学院将视报名学生情况适当增加录取数。增加的录取数:①不超专业接收计划数 20%;②不超“增加学生志愿数”的 20%;取两者中数量大者为上限。

(2)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大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学院将根据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录取成绩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高考录取成绩统一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录取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 50%。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课程初修成绩)占比为 50%,以第一学年已修读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折算百分制计算(考查五分制计分成绩以教学管理系统中折算的百分制成绩为准)。因病等不可抗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已办理缓考而未取得课程成绩,缓考课程不超过2门的,不纳入学习成绩统计范围;缓考课程超过2门的,以60分计算相应缓考课程成绩,并纳入学习成绩统计范围。当接收计划限额序位上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均应予以录取。

(3)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小于(等于)专业接收计划数,第一志愿的学生原则上应直接予以录取。

第一志愿序位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完后,如还有剩余计划,学院将在剩余接收计划内依序对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序位上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前款方式择优录取。出现学生所有志愿未能满足时,可在剩余接收计划专业中调剂。

(4)如某专业录取人数不足20人,原则上该专业不开班,取消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所有学生按照其它专业志愿序位并参考综合成绩录取。

4.公示

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工作小组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5个工作日。

5.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将《安庆师范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专业分流名单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于下一学期进入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六、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安排

1.专业分流宣传与指导

2023年5月17日前,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电子信息类专业负责人集中进行专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建设基础、教学资源等,并就学生的专业规划问题等提供相关咨询。

2023年5月20日前,班级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做好专业分流的动员与政策宣讲,学习了解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并做好志愿填报前与家长的沟通。

2023年5月21日前,学院教学办公室和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通过问卷星进行专业分流摸底预填报。

2023年5月21日前,学院实验室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生进入电子信息类相关实验室参观,使学生充分了解学院电子信息类各专业实验室的建设资源。

2.专业分流志愿填报与汇总

2023年5月31日,学院教学办公室和班级辅导员组织2022级电子信息类各班进行专业分流志愿的集中填报,学生独立自主选择分流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卡应由学生当场本人签名,提交所在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汇总后将汇总表和原始专业分流志愿卡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3.专业分流结果公示与确定

2023年6月30日前,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各班辅导员提交的统计数据,根据录取原则确定专业分流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将最终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

七、本细则解释权

未尽事宜由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专业分流领导组决定;电子信息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培养工作小组。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志愿卡

班级:2022级( )班 学号: 姓名:

说明1:分流包含专业有: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说明2:志愿专业需规范填写专业全称,未填写则视为专业服从。

第一志愿专业


第二志愿专业


第三志愿专业


第四志愿专业


承诺:

一、本人已知晓并理解学院的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二、自愿选择,一次填报;

三、家长知晓,本人亲笔签名,不可代签。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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