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管理正规,运行顺畅有序,特制定实验室管理运行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实验室领导、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秘书和仪器设备保管员等组成,另根据需要可临时聘用部分非编制人员和助教从事设备维修和实验值班等保障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实验室制定《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实验室主管人员岗位职责》、《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实验教学秘书岗位职责》、《实验室保管员岗位职责》等各类人员职责,所有人员务必熟悉牢记本人职责,认真履行,尽职尽责。实验室制定《实验室学生守则》。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规定,促使学生自觉遵守执行。
凡因实验室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涉及实验仪器设备状态改变、影响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和上级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必须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对可能危及安全的事项,必须立即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要做到及时、具体和真实。要做到:当日情况,当日汇报,重大情况,立即报告;报告的内容必须有时间、地点、人员、起因和后果以及处理意见;报告的内容真实可靠,未弄清的问题应及时查对,弄清后再报;不准虚报、假报和隐瞒不报。
向领导请示、报告,可视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只能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不应越级;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应同时报告直接领导。送学院领导的书面请示、报告,应由实验室办公室呈送。
三、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实验室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实验室设立考勤管理制度,实验室主任为本单位考勤的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每天应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做到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课间不缺勤。上班时间要做到衣冠整齐,庄重大方,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聚众聊天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工作人员因公、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要在半日之前向实验室主任请示批准;请假时间在2-3天之间的,必须报请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执行值班、加班考勤制度。对于统一安排的值班、临时安排的加班,也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值班有签到,加班有记录。全体工作人员应向实验室留下联系电话号码,号码变化时要及时更正。人员不在工作岗位时,应保证电话畅通(包括休息日、节假日)。
考勤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评项目予以讲评,突出的予以奖惩。
四、资源信息网络化制度
必须重视网络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建立实验教学网络,主要服务对象是校内教职员工和校内外注册学生,其目的是开展网上实验教学和网上咨询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设网络管理员一名。管理员负责对实验教学网站的网络管理,负责教学管理信息、课件的发布、更新和进行网络信息数据维护。
必须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凡与实验教学活动有关的信息统称为实验教学信息。要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实验教学法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学期实验课表、任课教师情况、学期实验内容等实验教学信息均应及时上网发布和更新。要积极开展网上实验教学,所有实验课程均应有对应的教学课件上网,做到网上实验教学资源丰富,网上辅助教学经常,开放性实验管理网络化、智能化。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实验室将严肃查处,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验室开放运行制度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各实验室应在课外时间面向学生开放,不断提高实验室的开放覆盖面和开放内容。开放实验内容主要包括实验预习、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以及研究性实验、仿真实验,并逐步将开放实验纳入正常的教学轨道,列入教学大纲和考核范围。
开放实验要尽可能符合学生和实验室的实际。在重视自选项目的基础上,注重研究实验教学中新实验项目的开发、新实验仪器的设计与制作、已有的实验和仪器的改造与完善。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艰苦奋斗创业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实验室开放时,由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计算工作量。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学生应向实验室递交实验总结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实验室要做好成果的收集(如实验报告、论文、电子档案等)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实验室应及时组织进行开放实验成果展示和总结答辩,促进各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要及时给出学生所进行的开放实验的成绩,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学院将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督查、督导体系,对实验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监控。实验室将不定期地对实验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并在期中学校、学院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前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比和评估。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着重从“实验教学过程”和 “实验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和“综合分析与完成实验报告能力”)两方面进行。检查采用实验室自查、与教务部门结合抽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的方法为:检查指导教师备课记录;请领导、专家听课;对学生问卷调查。
通过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实验室将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同时,实验室将和有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共同研究,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