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制度
党建制度、教学制度、实验室制度、团学制度
实验室制度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规章制度 >> 实验室制度 >> 正文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使实验中心建设过程的管理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的有关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规定,物理实验室特制定了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建立实验教学管理档案

实验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题目、实验内容、实验教学安排(循环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器材、实验卡片、实验报告、实验考试试卷、实验教学总结、实验成绩评定;实验教学改革(含实验题目更新、实验方法改进、实验内容更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项目总结书,鉴定书等);实验教学获奖,发表有关教学论文,出版教材,参加有关教学会议情况等。

第二条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管理改革、实验室工作日志、管理文件等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三条 建立人员信息档案

人员信息档案包括历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教学的专职、兼职教师信息,实验技术人员信息,外聘人员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等。

第四条 建立仪器信息档案

仪器信息档案包括仪器技术资料、仪器配件、仪器使用记录、仪器维修、仪器功能开发、仪器借用、仪器购置单、调拨单、报废单、赠送协议;贵重仪器购买论证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操作规程、维修测试情况记录;低值耐用品帐、工具帐目等资料信息管理档案。

第五条 图书资料管理档案

实验室对各类图书资料均建立计算机管理、借用档案。

第六条 建立开放实验室管理档案

开放管理档案包括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申请程序、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室开放人员等。

第七条 建立经费管理档案

经费管理档案包括各类经费立项申请报告,批准计划额度、经费使用报告、购置仪器清单,消耗材料清单,建立实验材料档案。对实验使用的材料订购、领用库存的各类经济合同及经费使用效益报告均建立管理档案。

第八条 建立实验室工作考核档案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的平时考核记录和年终考核结果,要建立考核管理档案管理,并同时建立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第九条 设专人管理档案

对实验室管理档案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随时装盒和录入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版权所有 © 安庆师范大学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